装修公司将假冒龙牌商标的装修材料出售给高端社区金地花园的室内装修开发商。因此,龙牌商标的所有者北新集团将卖方装修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商起诉法院。昨天从海淀法院获悉,法院裁定装修公司侵犯商标权,应赔偿北新集团32400元。
北新集团是北京知名的建材企业,也是“龙牌”商标的商标权人,装修材料是其主营业务之一。他们称,北京金龙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腾公司)和北京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晟公司)曾签订装修施工合同,由金龙腾公司承揽海晟公司开发的金地花园北区BT2从2层到17层的室内装定价方法为固定价格。2007年6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区分局发现,金龙腾公司在装修中购买并使用了2160块轻钢龙骨和89块纸石膏板,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公司立即停止侵权,没收这些假建筑材料,罚款4万元。由于商标权受到侵犯,北新集团起诉两家公司索赔50万元。
在诉讼中,被告和两家公司承认他们受到了行政处罚。金龙腾公司无法证明其使用的建筑材料有审计程序,也无法提供这些建筑材料的采购来源。法院认为,金龙腾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的装饰公司,目的是利用涉及的建筑材料从事商业活动,赚取经济利益,项目资金已包含材料成本,应属于商业使用。公司应当对所使用的材料承担法律审查义务,但没有证据证明已经审查,也没有法律来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由于没有证据证明海盛公司故意侵权,法院裁定不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