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发展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近日决定2011年北京、天津、山东、重庆、宁夏回族自治区
建材农村试点地区;在试点地区,继续推进农村水泥,积极推广散装水泥的使用,补贴使用节能建材和采取节材措施的农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周一表示,此举旨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2011年中央农业、农村、农民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逐步扩大农村建材试点,促进节能建材产品的使用的要求。
五个部门最近要求各试点地区合理确定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水泥品种,在保证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农民住房需求、地方财政能力、水泥市场价格预期等因素;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墙体、门窗、屋顶等农村住房围护结构的节能建材产品,根据节能农村住房建设的增量成本和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确定地方政府补贴标准。
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五部门要求各试点地区,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户;明确下乡建材产品质量要求,合理确定水泥和节能建材产品目录,对目录中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和抽查,定期向社会公告。
2010年,山东、宁夏被住房和城乡发展部等部门确定为农村建筑材料试点地区。试点期间,两省鼓励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积极探索节能、抗震等建筑材料的可行性,积累了一定的经验。